金鐘獎名廚「詹姆士」鄭堅克因涉嫌在成立公司時以借來的款項充當資本額進行驗資,事後又快速轉出資金,被士林地檢署依違反《公司法》及《商業會計法》等罪名提起公訴。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士林地院20日首次開庭審理此案,詹姆士在庭上坦承犯行。

檢方起訴內容顯示,詹姆士於2016年籌設詹醬有限公司期間,明明知道股東們並未真正繳納股款,卻透過借貸方式取得驗資所需金額。當年9月19日,他用自己與另外3名不知情者的名義,分別將154萬元、16萬元、10萬元及20萬元存進公司資本額專戶,湊足200萬元進行驗資程序。
這筆款項入帳後,公司隨即製作相關財務文件,包括資本額變動表與股東繳納現金股款明細表等,並委託不知情的會計師開立設立登記資本額查核報告書,向台北市政府完成公司設立登記手續。然而這200萬元實際上並非股東真實出資,而是短期調度來「做帳面」的借款。

更離譜的是,根據起訴書記載,這筆驗資款項於9月19日匯入後,僅僅停留一個工作天,隔日9月20日下午1點58分,整整200萬元便全數轉入一位黃姓人士於合作金庫開設的帳戶中。
詹姆士在法庭上坦承所有指控,他解釋當時對於公司設立與驗資的相關規範並不熟悉,一切都是按照會計師給的建議來操作,直到事發被調查後,才驚覺原來這樣的作法已經觸法。檢察官要求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法官在庭末也特別提醒詹姆士,身為公眾人物且過往形象良好,更應該重視自己對社會大眾的影響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