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開車的民眾要特別留意了!新北市交通局最近宣布一項新措施,為了讓巷弄內的行人走得更安心,特別規劃設置紅色方塊狀的「行人優先區」,並已在特定地點開始實施。在這些區域內,車輛必須隨時禮讓行人通行,若有違規情形,最高可處新臺幣3萬6000元的罰鍰。

根據《CTWANT》、《TVBS》報導指出,新北市交通局攜手養工處,率先於新店區中正路117巷設置「行人優先區」,並創新採用彩色壓花瀝青鋪設路面。這種特殊材質不但能增強路面防滑功能,更能透過鮮豔的視覺效果及車輛經過時產生的細微震動感,提醒駕駛人應主動放慢車速、禮讓行人優先通過。
交通局進一步說明,目前除了新店區中正路117巷,蘆洲區中正路192巷以及板橋區光明街也已完成「行人優先區」的設置。其中板橋光明街在實施後展現亮眼成果,車輛平均行駛速率下降了14%,交通事故更大幅減少60%,顯見此政策確實有效提升行人安全。交通局特別提醒所有駕駛,「行人優先區」內以行人優先通行為原則,車輛行經時速不可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且禁止鳴按喇叭。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範,一般未禮讓行人者將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未禮讓視障者,罰鍰則提高至新臺幣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若肇事致人受傷,罰鍰提高至1萬8000元至3萬6000元,並弔扣駕照1至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則處3萬6000元罰鍰,吊銷駕照。
小編還沒有看過呢~不知道騎車過去的震動是怎麼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