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員工A先生提供了完整證據資料,包括今年端午節前後以及6、7月份的班表與加班單,證明公司要求勞工以連續出勤方式工作。紙本聯絡單上清楚記載著「連續上班13天」、「例假日改成休息日」等字樣,這些資料已正式向勞動部及新北市勞工局提出申訴。官方裁罰文件顯示,該公司確實曾因違反勞基法第36條,遭新北市府開罰,處分書案號為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98021號。
A先生表示,公司在遭到政府懲處後,產線排班制度並未依法調整,反而把行政罰鍰當作常態性加班的經營成本。廠區內部持續運作著一套「內部紙本或電子加班同意聯絡單」制度,要求員工跨越法規界線進行連續出勤。雖然公司在程序上都取得勞工本人簽名同意,但依據勞動部對法規的解釋,7休1屬於強制性規範,即使勞工自願簽署,僱主仍不得讓員工連續工作超過6天。

離職員工批評,嘉聯益科技自認背景雄厚,完全不懼怕勞工局開罰,5萬元罰款與公司獲利相比簡直微不足道。公司寧可被罰少許金額,也不願意影響客戶關係或無法如期交貨,因為違約賠償金額更為龐大。許多在職員工雖然對這種壓榨方式感到憤怒不滿,卻只能選擇隱忍,不敢公開表達抗議。
竟然無視法律責罰,這種公司真的太血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