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ETtoday新聞雲》消息指出,曾有「太陽花女神」稱號的劉喬安,近日被刑事局自美國引渡回台,新北地檢署於5日夜間完成偵訊後,認定她疑似運送一級毒品,犯罪證據相當明確,隨即向法院申請羈押禁見。法官審查後,鑑於劉喬安案情重大,且有潛逃、串供共犯及證人之虞,故裁准羈押禁見處分。

劉喬安過去因牽涉侵占、詐欺等眾多案件,被全台5個地檢署發布通緝令,隨後潛逃至美國長達7年時間。本年1月她於波士頓落網,當時手中護照早已過期失效。經美國相關行政司法程序處理完畢,劉喬安終在4日夜間被強制遣返,搭機抵達桃園國際機場。
檢方偵訊後查明,劉喬安除原先遭通緝的多項案件外,另涉嫌犯下運送一級毒品重罪,且犯嫌證據相當充分。鑑於此罪名法定最低刑期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性質屬重大刑案,再加上劉喬安具潛逃、串供共犯及證人之疑慮,確有羈押必要性,故檢方依法請求法院核准羈押禁見聲請。

新北地方法院指出,經法官詢問當事人,並檢視檢察官所提相關證物後,判定當事人疑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運送一級毒品等罪嫌,犯罪事實相當明確。考量運送一級毒品罪最輕本刑可達無期徒刑,屬極嚴重犯行,且當事人有銷毀證據、串供共犯可能,亦有具體事證顯示存在逃亡風險,以及重複犯罪之危險性,故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裁准羈押並禁止會客探視。
昔日投身社會運動,如今卻因毒品案件落網,實在令人感慨不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