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駕駛肇事案件頻傳,政府決定祭出重罰手段!據《TVBS新聞網》消息指出,交通部長陳世凱近日公布修法細節,涉及毒駕的處罰標準將進行全面性調整,小客車毒駕的罰鍰上限將從現行的3萬元大幅調升至12萬元,機車毒駕也從1萬元增加到9萬元,並建立累犯重罰且無上限疊加的嚴厲懲處制度。

更為嚴苛的處分是,即便沒有實際的駕駛行為,只要使用一、二級毒品,駕駛執照將遭到直接撤銷;若是施用三、四級毒品,同樣會遭到弔扣駕照的懲處。陳世凱表示,對於毒駕者的制裁,將從目前的弔扣駕照1至2年,加重調整為撤銷駕照且3年內不得重新考取,從根本上執行風險防範。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本次修法增加了「連帶處罰」的規定。凡年滿18歲的成年乘客,如果知悉駕駛施用毒品仍選擇乘坐其車輛,最高將面臨1萬5000元的罰鍰,藉以提升全民共同防制的成效。

同時,交通部也將建構完善的駕駛資格管控體系。日後遭到弔扣或撤銷駕照的人員,必須完成毒品戒治療程或毒品危害教育訓練,且在特定期間內沒有重新施用毒品的記錄,方可重新申請或換發駕照。透過交通管制與戒癮輔導的雙重機制,促使違法者確實戒除毒癮,減少重複犯罪的可能性。
短期實施方案部分,交通部將率先修訂相關規定,要求經確認施用毒品的民眾須完成相關治療或講習課程,並持續維持合規狀態後,方可換發短期駕照或重新考取,盡快實現源頭管控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