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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族請留心!騎士忽略一項規定「收到紅單」損失3600元 直呼「以為只有汽車要注意」網民不同情:挨罰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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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危險如猛虎,然而仍有許多駕駛者掉以輕心,想要避免收到罰單,就必須確實遵循交通法規。眾人皆知,台灣的機車密集度高居亞洲第一,每平方公里平均擁有378輛機車,日前有位機車駕駛疏忽了某項規定,停車時竟遭到開罰,罰款金額最高可達3600元,此事經網路分享後引發熱烈討論,許多機車使用者驚慌表示:「完全沒有留意過!」

據《三立新聞》報導指出,有位網友在「mobile01」論壇發表文章,困惑地表示自己騎機車時接獲違規通知,罰單上記載的違規事由為「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然而他當時既沒有切換車道也沒有轉彎動作,僅是在路旁停放機車,因為在網路搜尋相關案例時找不到類似狀況,只有發現汽車停入停車格需要開啟方向燈的資訊,因此好奇地上網詢問:「請問我停在道路上的機車停車格時也必須開啟方向燈嗎?」

此篇貼文立即引起廣泛討論,眾多機車族紛紛回應:「記得從路邊啟動時也要開啟,但我看誰會這麼做啊?」、「法規確實如此,但坦白說我騎車從未開過,開車時倒是會開啟」、「機車這樣停車,是否需要開燈,真的不太清楚」、「這確實是許多人都忽略的事項」

不過也有另一群人坦率表達,某些機車停車時不開方向燈確實存在危險性,紛紛回覆:「挨罰很合理,本來就應該開燈」、「原本就應該開啟方向燈,你在路中央突然急停,請問是要攔車?逼車?還是買檳榔?或是要到旁邊停車位?誰能知道呢?」他們認為方向燈的功能就是要通知後方駕駛,讓後車了解你可能有其他行為,避免因反應不及而發生意外,因此不僅汽車需要開燈,機車族這個習慣同時能夠自我保護,相當關鍵!

圖/翻攝自 ETtoday

關於方向燈的使用方式,新北市交通局裁決處曾經呼籲:「方向燈務必要確實使用!」汽機車駕駛在車輛啟動前、轉彎、變更車道前,絕對不可馬虎應付,《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1條第1項也明確規定,行車遇到轉向、減速停車、禮讓、倒車、變更車道等狀況時,應該顯示燈號、比出手勢,通知其他道路使用者,若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將可處1200至3600元罰鍰。

小編騎機車時方向燈都會確實使用,平安抵達目的地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