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妹到她家作客,她的金項鍊突然失去,梗在心裡12年,她去找弟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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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蘭生兒子那年,她在家裡坐月子,母親便專門從鄉下來到城裡,照顧她的月子。

秋蘭的弟弟在縣內打工,他便跟著老媽,三天兩頭跟來姐姐家裡混飯吃。

那時弟弟還沒結婚,但他談了一個女朋友,是他的高中同學,叫玉倩,玉倩也常跟著弟弟來家裡玩。

那一天,秋蘭也快出月子了,婆家準備為她的兒子做滿月酒,秋蘭覺得自己在床上躺了快40天,人已經邋遢得不成樣子了。

所以秋蘭決定好好打扮自己,這樣也能在為兒子做酒席時,有個體面的模樣。

秋蘭不僅準備了一身紅外套,還將她的金耳環、金項鍊也從抽屜裡拿了出來,放到床頭櫃上,準備兒子做滿月酒時再戴上。

中午吃飯的時候,秋蘭的弟弟和他女朋友居然又跑來吃午飯,母親便多炒了兩個菜,秋蘭在餐桌上只喝雞湯,把湯裡的雞肉都夾給了弟弟和弟妹,她吃了一個月雞肉,看到雞肉都害怕了。

秋蘭在客廳吃飯的時候,突然放在裡屋床上的小嬰兒哭了,她還沒起身,母親便走去了房間哄孩子,弟妹說,這麼小的孩子最好玩了,她便也溜到了裡屋去看孩子。

有母親照顧兒子,秋蘭便放心地繼續吃飯,不一會兒,母親和弟妹都出來了。

原來是孩子尿了,母親給他換了尿布,孩子收拾乾淨了,身上舒服,不一會兒又睡著了。

只是到下午時分,秋蘭在床上陪著孩子躺著時,不經意間卻發現,她早上放在床頭櫃上的金項鍊不見了,只留下了一對小耳環。

那條項鍊是秋蘭花花了整整兩個月的工資,差不多4000多塊錢買的,除了逢年過節走親戚時戴戴,平常時間她一直都放在首飾盒裡,鎖到了衣櫃裡。

不想今天她才拿出來,金項鍊居然就失去了蹤跡,這可把秋蘭心痛死了。

秋蘭當即問母親,是不是她幫自己收拾起來了,但母親卻茫然地搖搖頭,說:「我從來沒有註意過你的金項鍊什麼的,是不是你自己忘記放的地方了?」

秋蘭氣惱地說:「不會,這對耳環都還在這裡,我的金項鍊是和耳環放到一起的,不可能單獨放到了其它地方。」

秋蘭尋思,今天沒有別的客人來家裡看孩子,只有弟弟和弟妹玉倩來這裡吃過午飯,他們倆應該就是嫌疑對象。

秋蘭猛然想起,她在客廳吃飯時,弟妹曾經跟著母親進過房間,那麼,弟妹會不會趁著母親不注意,將秋蘭放在床頭櫃上的金項鍊拿走呢?

如果是玉倩順手牽羊,拿走了金項鍊,她為什麼沒有一起順走金耳環?

不過這也很好解釋,玉倩一定是不想引人注意,所以才只拿走其中的一件金飾吧?

秋蘭懷疑自己的弟妹有犯案嫌疑,這並不是沒有根據的。

在弟弟和弟妹剛開始談朋友時,秋蘭便對這個玉倩沒有什麼好感。

那是因為秋蘭在服裝廠上班,她的一個女同事劉姐,剛好和玉倩是一個村子的。

當秋蘭告訴劉姐,她的弟弟在和玉倩談戀愛時,劉姐頓時露出大驚失色的神情來。

劉姐湊到秋蘭的耳朵邊小聲告訴她:「這個玉倩從小就鬼靈精怪,太聰明,但她聰明反被聰明誤啊,有點手腳不干淨,曾被別人抓過現行。」

於是劉姐就告訴秋蘭,他們村裡曾經發生的一件事,那是玉倩在讀初中的時候,有一次她去一個女同學家裡玩,但當時她的同學還沒有回家,只有同學的母親接待了她。

玉倩對同學的母親說:「沒事,同學沒回來,我就在她房間裡等她好了。」

玉倩在同學的家裡待了兩個小時都沒走,後來這位同學的父母就發現,當天他們放在客廳的300元錢丟了,於是玉倩自然成了被懷疑的對象。

同學的母親追問玉倩,要她說實話,到底拿沒有拿他家的300元錢?

玉倩當然矢口否認,但是同學的父母當場就搜了她的身,居然真的在她身上搜到了300元錢。

玉倩委屈地說,這是過年時,親戚給她的壓歲錢,她都揣在身上了。

可是哪有那麼剛好的事情呢?同學家裡剛好丟了300塊錢,而玉倩身上的錢,也恰恰就是這個數字。

所以無論玉倩怎麼解釋,同學的父母都不相信她,還將她綁到了屋前的樹上,讓玉倩的父母前來認領她,賠禮道歉,否則就要將她送到派出所。

當時,這件事情在村里傳得沸沸揚揚,直到玉倩的母親前去帶回了女兒,說這是一個誤會,將事情壓了下去。

但村民們自然不信,從此玉倩在村里人的心裡便落下了污點,以後她再去別人家裡,大家都會盡量防備著她,以免自己家裡的財產受到損失。

當劉姐把這件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訴了秋蘭,秋蘭聽後也是大吃一驚,從此她對玉倩就有了成見。

她曾經無數次勸告弟弟,告訴他,玉倩的人品有問題,不是合適的結婚對象。

但是弟弟卻不以為然,他說:「這是別人誣陷玉倩的,她曾經告訴我,這件事還讓她抑鬱了很久,到醫院吃了半年藥,好不容易才恢復過來,姐,你怎麼能是非不分,以訥傳訌,聽信別人的謠言呢?」

秋蘭說:「無風不起浪,如果玉倩不是這樣的人,村里人怎麼專門說她的是非,而不說別人呢?」

弟弟卻從來沒有將秋蘭的話聽進去,他堅信玉倩是個好姑娘,絕不會做順手牽羊的事。

常言: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這次秋蘭的金項鍊不見了,當天家裡又沒有外人來過,秋蘭覺得,金項鍊絕對就是被弟妹順走了。

但秋蘭發現金項鍊不見了時,弟弟和弟妹都已經離開,她心裡的氣無處發洩,只好跟母親說了心裡的疑惑。

母親卻罵她道:「我和玉倩一起進去的房間,也沒有看到她拿你的金項鍊啊?沒有證據的事情不能亂說,都怪你自己沒有收拾,將這麼貴重的東西亂放,丟了也怪不了別人。」

秋蘭覺得非常委屈,她馬上打電話給弟弟,要他問玉倩,她看到自己的金項鍊沒有?

弟弟卻直接把秋蘭罵了一通,說她不可理喻,沒有證據的事情怎麼會亂說呢?

秋蘭被弟弟數落了一頓,說得她啞口無言,只好不甘心地頓了口,晚上丈夫下班時,她又找丈夫大吐冤水。

丈夫是個老實人,他說:「你是不是真的誤會玉倩了?可能是你放錯了地方,還是滑落到床底下去了?」

丈夫說著,就起身挪開了床頭櫃,後來把他們睡的大床都挪開了,地上還是沒有看到秋蘭的金項鍊。

秋蘭說:「你看吧,金項鍊還能長了翅膀,飛天遁地了不成?一定是被人拿走了。」

丈夫說:「你沒有親自看到你弟妹拿,就沒法指證她,生氣又有什麼用呢?我看你還是息事寧人,就當舍財免災星吧!」

秋蘭心裡雖然氣悶,卻也毫無辦法,她知道,即使自己親自去找玉倩,要她歸還項鍊,玉倩也不可能會承認的。

她只能吃下這個暗虧,就當拿錢買了個教訓,今後自己多注意玉倩的行為,看她會不會露出馬腳吧?

弟弟和玉倩的感情很好,一年後他們就結了婚,秋蘭只有這一個弟弟,她本來準備在弟弟結婚時,送他一份大禮。

但因為丟項鍊事件,秋蘭就堵氣只送了400元錢,反正弟妹拿走了她的金項鍊,那條金項鍊就權當是她送給弟弟兩口子的結婚賀禮吧!

玉倩和弟弟結婚以後,她也一直老實地上班,回家孝敬公婆,倒也沒有惹出什麼風波。

但是秋蘭卻始終看她不順眼,對她說話也從來沒有客氣過,經常含槍夾棒地挖苦她,但玉倩卻似乎聽不見,總是大不咧咧地含笑帶過。

秋蘭常常在想,不知道弟妹是真的臉皮厚,還是內心實在強大,這不得不讓她佩服,不過她心裡這「佩服」,當然是貶義的。

秋蘭的父親在61歲的時候,罹患了膽管癌,在省城的醫院動手術,都是秋蘭和弟弟日夜在奔波,照顧父親。

父親動手術,花了差不多10萬元,當時兩姐弟都到處湊錢,還是沒法湊夠醫院裡的費用,姐弟倆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

這時,玉倩從家裡趕到省立醫院,她帶來了2萬塊,終於交了父親在醫院的住院費。

秋蘭忍不住問弟妹:「你在哪裡借的錢呢?」

玉倩卻狡黠地一笑,說:「姐,我不是告訴過你,在省城,我有一個做生意的舅舅嗎?我當然是在他家搞的錢呀!」

弟弟也問玉倩:「你去舅舅家借錢了?」

玉倩輕鬆地笑道:「我哪裡需要藉,舅舅家裡放著許多古董,我隨便帶了一件出來,到古玩街賣了,20000塊錢不就出來了嗎?」

秋蘭一聽就愣住了,呆呆地望著玉倩,問:「你真的去偷你舅舅家的古董?」

玉倩笑得更得意了:「當然啊,舅舅那麼多古董,他丟了一兩件也看不出來吧?」

秋蘭一本正經地說:「玉倩,我們家再怎麼缺錢,你也不能去偷東西賣呀! 」

玉倩剛想解釋什麼,秋蘭的弟弟卻在旁邊說話了:「姐,你真是頭腦簡單,玉倩是逗著你玩呢,她怎麼可能去做這麼齲齒的事情?」

大家都沒有再笑了,但秋蘭卻對玉倩的話深信不疑,她既然敢偷自己的金項鍊,去她舅舅家裡順走一件小物件,那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玉倩在婆家的表現,也還說得過去,她很勤快,不僅做家務麻利,還一直在市場賣衣服,如果不是家裡有重要的事情,她絕不會耽擱一天。

秋蘭的弟弟在開修路機,兩口子存錢想在城裡買一套房子,但那些年秋蘭的父親治病花了不少的錢,買房的事情就一再擱淺了。

直到去年,為了姪子在城裡讀書方便,他們兩口子才下了狠心,在城裡按揭了一套商品房,裝修得也非常簡單,弟弟還特地來找秋蘭,想藉錢買新房的家具家電。

秋蘭忍不住說:「玉倩那麼厲害,她的工資沒有拿出來用嗎?」

弟弟說:「玉倩平時要管家裡的生活費和孩子的開銷,還有,舅舅家裡借的錢也是玉倩還的。」

秋蘭狐疑地問:「玉倩到她舅舅家裡借錢是真的?」

弟弟惱怒地瞪著秋蘭說:「當然是真的,我親自和玉倩去舅舅家裡還錢的,你還不信我?」

秋蘭若有所思地低下了頭,不敢再爭辯了,她也大方地借了4萬塊給弟弟置辦家具。

快過年了,秋蘭心血來潮,想把自己房間的家具換一換,這些床啊,梳妝台已經用了12年, 不僅樣式舊了,連衣櫃都被孩子砸了很多的口子,實在也該以舊換新了。

但就在秋蘭和丈夫掀開床墊時,秋蘭竟然在床墊下面看見了一小團閃閃發光的東西,她撿起來一看,居然就是自己那失蹤了12年的金項鍊。

秋蘭茫然無措地望向丈夫,她做夢都沒有想到,這條項鍊居然掉到了床墊下面,可能是那時母親抱孩子時,無意將項鍊推落到了床縫裡,項鍊才又滑到了床墊底下去吧?

想到這麼多年來,自己一直對弟妹耿耿於懷,懷疑她偷了自己的金項鍊,可是如今,事實卻擺在了眼前,她誤會了弟妹,而且這一誤會,竟持續了12年之久,讓秋蘭一直不能釋懷。

失物歸來,秋蘭說不清心裡是什麼滋味,驚喜?內疚?

事情一旦明朗了,她才覺得自己真對不起弟妹,雖然她沒有指名道,怒斥過弟妹的偷盜行為。

但她內心裡,何嘗沒有認定,弟妹就是一個偷她項鍊的賊?

這種主觀的認定,讓她對玉倩一直持著一種偏見,無論玉倩對她表現出怎樣的善意,卻從來沒有得到秋蘭的真心以待啊。

在弟弟、弟妹喬遷之喜的日子,秋蘭沒有送別的禮物,她只是將這條意外歸來的金項鍊,戴在了弟妹的脖子上。

玉倩又驚又喜,她感動地對秋蘭說:「姐,你怎麼送我這麼貴重的禮物啊?我好久都想買一條金項鍊了,可一直拿出這麼多錢。姐,你真的對我太好了!」

秋蘭抬起頭,正碰上母親和弟弟的目光,他們的眼裡閃動著釋然和喜悅,一切盡在不言中。

秋蘭由衷地對弟妹說:「我們都是一家人,你孝敬爸媽,我才應該感謝你的,這條項鍊我珍藏了12年,希望它在你這裡,更加物有所值。」

玉倩「咯咯」地笑了起來,珍愛地撫摸著自己脖子上的項鍊,說:「我都捨不得取下來了,姐,以後我每天都帶著它,這就叫物有所值吧?」

一家人都被玉倩的話逗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