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朋友妻不可欺」下半句更經典 因「太直白」鮮為人知:劃出人的道德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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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文明有許多文化瑰寶,俗語就是其中一個,俗語並不是一句隨口的順口溜,而是古人們在漫長的歲月中,總結出來的生活智慧,而且很多俗語拿到現代來,也依然實用。

像男女相處方面,大家都知道有句俗語叫「朋友妻不可欺」,其實它還有下半句,更為經典,讓人醍醐灌頂!

「朋友妻不可欺」,意思是對待朋友的妻子,要尊重,懂得保持距離,不可以有非分之想,否則就是不義,對不起朋友。

早在民國時期就有這樣的例子了,民國風流才子徐志摩的愛情故事,可以說是人盡皆知。他對原配張幼儀的無情拋棄、對才女林徽因的愛而不得,而他最讓人不恥的,就是他與好友之妻陸小曼的這段戀情。

陸小曼原本是徐志摩好友王賡的妻子,她喜歡唱歌跳舞,但王賡忙於自己的工作,沒有時間陪伴妻子,就總叫徐志摩去陪。一個是風度翩翩的多情才子,一個是才貌雙全的浪漫佳人,兩個人日久生情,愛得天崩地裂、死去活來。陸小曼為了能和徐志摩在一起,不惜打胎,損害身體。

王賡知道陸小曼婚內出軌後大怒,但看到陸小曼的決絕,他也只能「忍痛割愛」,選擇了離婚。離婚後,他還不忘叮囑徐志摩要好好對待陸小曼。

但徐志摩和陸小曼的結合,卻不被大家看好。在兩人結婚的時候,作為證婚人的梁啟超,在婚禮上依然忍不住訓斥二人一番:「不要以自私自利作為行事的準則,不要以荒唐和享樂作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當作是兒戲,讓父母汗顏,讓朋友不齒,讓社會看笑話!總之,我希望這是你們兩個人這一輩子最後一次結婚!」

而婚後的生活,也並沒有像兩人曾經幻想的那般幸福,為了滿足陸小曼巨大的開銷,徐志摩只有四處講學、拚命寫稿賺錢,幾乎每周都在北京與上海之間來回奔走,陸小曼還總怪他不陪自己,徐志摩感到身心俱疲,兩個人在不滿與失望中爆發了一次又一次的爭吵。

終於,在一次徐志摩與陸小曼大吵一架後,那天大霧,徐志摩坐上了那架失事的飛機,一去不返。很多人替他惋惜,覺得天妒英才,也有人說他拋棄原配、奪朋友之妻,應有此報。

其實這個故事也告訴我們,對朋友妻有非分之想,不僅會傷害到自己與朋友之間的友誼,也會有損自己的磁場和運氣。

「朋友妻不可欺」的下半句是「朋友夫不可撫」,因為「撫」 有撫摸、肢體接觸的意思,太過直白,所以沒有流傳開,鮮少有人知。

這句話意思是不要與朋友的丈夫頻繁聯繫,更不可以舉止親密,不避嫌,畢竟沒有女子喜歡自己的丈夫與其他女子有親密舉動的,是朋友就更不應該如此。

像民國時期的張愛玲與蘇青,兩人是名動上海灘的絕代雙姝,而且互相欣賞,兩人一起逛街,一起談論文學,關係好到衣服都可以換著穿。但兩人之間友誼的小船卻因為一個男人而徹底翻了。

蘇青先認識的胡蘭成,又曾經為了救他出獄的事情多次奔走,可想不到的是一直跟自己曖昧不清的胡蘭成,卻在第一次讀到張愛玲的文字時,就驚為天人,心生欣賞與愛慕。

當張愛玲的照片刊登在雜誌上時,胡蘭成徹底淪陷了,從蘇青索要了張愛玲的地址,就一門心思地奔向了張愛玲,從此開始了兩人的傾城之戀,後來還登記結婚了。

有一次,張愛玲在黃昏時去蘇青家中,卻意外發現自己的丈夫正與蘇卿相談甚歡,當下就心生醋意,兩姐妹之間的關係也變得微妙。

後來,蘇青為了賣書賺錢,賺名氣,在《續結婚十年》中,描寫了她和胡蘭成之間的私情,還有張愛玲和胡蘭成的花邊新聞,這也徹底斷送了兩人之間的姐妹情,也壞了自己的名聲。

曾經的絕代雙姝已形同陌路,兩個人再也沒有在公開場合談論過對方,而是將所有的情緒都寫進了書裡,彼此攻擊。而在胡蘭成晚年的自傳《今生今世》中,寫了自己經歷的八個女人,卻沒有提到蘇青。也許在胡蘭成看來,他和蘇青不過是露水姻緣,根本不值得一提,蘇青卻為了這樣一個人,失去了最要好的閨蜜,還斷送了自己的名聲,真是不值得!

現在看了民國時期的兩個故事,再看這句俗語”朋友妻不可欺,朋友夫不可撫「,還是十分的有道理的。無論男女,在保守的古代,還是開放的現代,都應該遵守這句話,這是朋友之間的一個道德底線,絕不能逾越,借用梁啟超在徐志摩婚禮上的一句話:不要讓父母汗顏,讓朋友不齒,讓社會看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