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單親,婚後我欣然和婆婆同住! 但才結婚沒多久「婆婆就說要搬去外地」我覺得她分明是討厭我…直到老公說溜嘴「真相讓我羞愧難當」:原來是我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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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和老公結婚,第三天婆婆就火急火燎地打包行李出遠門打工,我本以為是婆婆嫌棄我,得知真相後我羞愧難當…」

大家好,我是李麗娜,今年28歲。

上個星期六,我剛和談了4年戀愛的男友阿峰舉行了婚禮,從此和阿峰結為正式的夫妻,往後變了一家人。

說起我和阿峰結婚,那可真是有點曲折,如果不是我和阿峰比較堅定,以及婆婆親戚的支持,這個婚恐怕就結不成了。

說到底,就是我的父母並不同意我和阿峰在一起,一是嫌棄嫁的有點遠,二是覺得阿峰家庭條件不太好,又是單親家庭的孩子。

阿峰是隔壁市人,和我在工作時認識的,記得當初帶阿峰迴家時,我的父親避而不見,甚至假裝不在家。

而我的母親只是說了幾句客套話,給我們做了一頓飯,之後話也沒和阿峰說幾句就離開了。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是沒看上。

然而阿峰並沒有知難而退,加上我的堅持,我們倆依舊在一起。

半年後,父母拗不過我們,只好退一步同意這門婚事。

可在結婚一事上,父親對聘金是絲毫沒有讓步,在父親看來,一個女兒養這麼大,到最後要嫁到隔壁市,就和送給別人一樣。

因此父親當時在聘金這一方面,直接就要了116萬,少一分都不行。

對於聘金一事,說來比較慚愧,起初我雖然也覺得116萬聘金太高,可並沒有為阿峰以及未來的婆婆著想。

因為我覺得,這也是有利於父母之事,算是我報答她們的一種方式把,因此前前後後,我都沒有替阿峰想過。

當時父親說出要116萬時,阿峰感到很吃力。

阿峰說:「娜娜,這116萬聘金,實在有點高了,你也知道我們的家庭,我和我母親從小相依為命,我母親只會幹苦力,好不容易把我拉扯大,現在她年紀又大了不會賺錢,我們家哪裡能一次拿出116萬啊,你能不能和你爸媽商量一下,聘金降低到76萬。」

阿峰說的沒錯,但當時我心裡想的是,往後我嫁給阿峰了,這後半輩子,肯定是跟著阿峰一家,照顧婆婆,照顧阿峰的。因此這一次聘金,我想向著爸媽。

所以面對阿峰的請求,我便直接拒絕。

我對阿峰說:「父母養我這麼大也不容易,加上本來他們也不是很認同我們結婚,所以這一次在聘金的問題上,我希望你們就想想辦法。」

我知道,阿峰雖然感到難過,但他還是照辦了。

結婚以前,阿峰把聘金湊齊了轉給我的父母,我和阿峰登記了,上個星期正式結了婚。

說到這,我認為自己又有一件事對阿峰隱瞞了,感到有點羞愧。

當初說的是116萬的聘金,我的父母說的是,到時候會還50萬聘金給我們,用於我們的小家生活。

後來父親也確實照辦了,悄悄給了我50萬塊錢,說是回給我們的禮。

可有關於這50萬塊錢,我卻沒有和阿峰說,因為我想留點錢在身上,以備不時之需。

儘管阿峰委婉的問過我這件事,我也只是說父母沒給我。

但後來,婚後見到婆婆的行為,我還是心裡感到難受,把錢全部拿了出來。

在我進了阿峰家門的第三天,婆婆就在家開始收拾東西,說是要出門打工。

當婆婆說出要出門打工這句話時,我感到有點驚訝,婆婆今年57了,馬上就60了,這個年紀還要出遠門打工,是讓人難以理解的。

起初我問婆婆是什麼原因,婆婆只是說:趁著還年輕多動一動,多賺點錢還是好事的。

而婆婆打工,也不是在家附近,而是跟著一個遠房表妹去外省打工。

對於這件事,阿峰和婆婆起初都沒有和我說真話。

我問阿峰:為什麼媽一把年紀了,還要收拾東西出遠門,你看她頭髮全白了,也沒什麼力氣,出去能賺什麼錢啊。

阿峰:她願意去就讓她去吧,聽說是去一家工廠,在裡面掃地打掃衛生,一個月能賺個一兩萬塊。

我原以為,阿峰的母親是為了避開我,討厭我而去,因此還和阿峰鬧了點矛盾。

我對阿峰說:婆婆是不是故意躲著我,我聽說有些婆婆不喜歡自己媳婦,要麼是吵架,要麼就是遠離。

你看我們剛結婚,婆婆早不去出門打工,晚不去,為什麼偏偏挑這個時候,她就是不想看到我,連給我們洗衣做飯的想法都沒有。

見我一副生氣的樣子,阿峰才很不情願的說:還不是因為你們家,我媽才要一把年紀出門打工的。

我:這怎麼能怨我呢?

阿峰:我們家的條件你又不是不知道,就是個普通家庭,周圍的結婚也就是幾十萬聘金,你們家一下就要116萬,少一分都不行。

我說咱們兩既然以後要成為一家人了,就不要相互為難,讓你替我說點情,讓你爸媽降點聘金,可你就是不願意。

當初說好116萬聘金,會回50萬塊錢回來。可如今又是什麼都沒有。

為了我結婚,我母親拿出了自己所有的積蓄,又東奔西跑把所有能借的錢都借遍了。

本來是說好,等你們家回50萬聘金以後,我們能先減輕一點負擔,先還給親朋好友,但如今你們家反悔了。

因此我媽才不得已,要收拾好東西出遠門,以後我們母子倆共同還債。

阿峰說這句話時,語氣很不好,讓我感到很不高興。

為此,還和阿峰鬧了點矛盾。

婆婆知道了,馬上過來給我道歉。

婆婆說:娜娜啊,實在對不住啊,你剛結婚,按理說,我應該在家的,給你們做做飯,洗洗衣服才是對的。

可婆婆也是沒有辦法,前些日子,為了湊聘金給你爸媽,我是跑斷了腿啊,對於一些親戚,我是拍著胸脯和他們說,兩個月之內會還給他們大部分。

畢竟當初你們家也說了,會回50萬塊的嘛,但現在也不知道你爸媽是什麼情況,所以沒有給。

不過我並不生氣啊,或許你父母也是有自己都苦衷吧。

但是我們不行,答應了別人的事,你就得答應人家啊,如今看來,兩個月內還上錢,恐怕要食言了。

我打算打工兩三年,差不多就能還上了,那時候我也60了,就不出門打工了,在家幫你們做家事帶小孩。

我不知道婆婆說的是真心話,還是故意這樣說給我聽。

但婆婆說完這些話時,我感到滿臉通紅,心裡非常的愧疚。

婆婆人不錯,真心待我這個媳婦,可我卻總是對她們有防備之心,父親給的這50萬塊錢,我一直都沒和他們說。

在婆婆說完這番話時,我再也受不了,直接和婆婆說,不用出門打工了。

我把父母回了50萬塊錢禮的真相告訴了婆婆,又拿出了自己的存款10萬塊錢給了婆婆,讓她先去幫我們家還債先。

對此,婆婆感到很感激,眼睛也開始紅了起來,說非常的感謝我。

而我經歷了這件事以後,也開始覺得自己確實有點小自私,如果連家人都防著,將來別人也防著你。

因此我決定,今後一定要對婆婆好一點。

大家覺得我做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