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消息,紐約尼克隊向當地司法機關發起訴訟,指控多倫多暴龍隊竊取了他們數千份機密文件,同時,尋求超過1000萬美元的賠償。
尼克隊也指出由於NBA負責人與暴龍高層Larry Tanenbaum有私交,所以聯盟方面需要迴避,不應該對這場爭議進行仲裁。此前暴龍隊在當地時間10月16日曾向聯盟提出,要駁回尼克隊的最初申訴並由聯盟對爭議進行仲裁。
在最新提交的訴訟資料中,尼克隊還稱,Larry TanenbaumNBA理事會主席的身份會造成不公。
尼克寫道:”除此之外,Larry Tanenbaum被描述為’亞當-肖華的親密盟友’。肖華本人將Larry Tanenbaum描述為’不僅僅是我作為理事會主席的上司,他還是我生活中的榜樣』。如果由肖華來主持本案的爭論,他將是在為他的老闆和盟友仲裁案件”。
自從尼克隊於今年8月提起訴訟以來,最新的訴訟文件標誌著尼克隊首次對潛在的金錢損失進行了估算。
那份訴狀指控尼克隊前員工伊克丘克烏-阿佐塔姆(Ikechukwu Azotam)在2020年至2023年期間為尼克隊工作,在猛龍隊於2023年夏天開始招募他加盟之後,他向猛龍隊發送了數千份機密文件–包括比賽頻率報告、2022-23賽季的備戰手冊、球探視頻文件、對手研究等等。
尼克隊還指控阿佐塔姆(曾在尼克隊擔任視頻分析師助理,後擔任視頻/分析總監/球員發展助理)違反了僱傭協議中的保密條款,並指控猛龍隊成員”指導阿佐塔姆的行動和/或明知故犯地從阿佐塔姆的不法行為中獲益”。
此外,尼克隊還指控猛龍隊”密謀利用阿佐塔姆作為尼克隊現任內部人士的身份,向猛龍隊輸送專有信息,幫助他們組織、規劃和組建新的教練和視頻運營人員” 。
暴龍隊教練達科-拉賈科維奇、球員發展教練諾亞-劉易斯和還有10名暴龍隊員工也被尼克隊隊列為被告。
今年的媒體日上,猛龍隊總裁馬賽-烏傑裡談到了這起訴訟,他說:”在NBA,一支球隊起訴一支球隊的情況只有一次。只有一次。我想也是”。
在10月16日的一份文件中,猛龍隊稱尼克隊的訴訟”毫無根據”,是”噱頭”。
事實上,在尼克隊提出最初申訴約一周後,暴龍隊就給NBA總顧問里克-布坎南發去電子郵件,要求聯盟根據NBA章程第24條”d “款的規定,對兩隊之間的糾紛行使管轄權。該附則規定:”對於涉及兩(2)個或更多聯盟成員的任何爭議,聯盟管理者擁有專屬、全面、完整和最終的管轄權。
但尼克隊–當時以及在最新的文件中更加強烈地–反對由肖華裁決這一爭議。
尼克隊最新提交的反對肖華就此事進行仲裁的文件中表示,NBA章程中沒有任何條款涉及盜竊知識產權或保護球隊知識產權的問題。
尼克隊寫道:”與被告的說法相反,這不是一場關於籃球運營的糾紛。索賠與《NBA章程》之間沒有任何聯系–這是一起關於不忠誠員工竊取商業秘密的糾紛,《 NBA章程》並未考慮到這種情況。商業機密盜用、違約和侵權主張是聯邦法官經常審理的問題類型。我們不知道NBA曾處理過類似的問題。作為合約訂立問題,仲裁條款不能適用於原告的索賠”。
尼克隊還指出,根據《NBA章程》第24條,肖華的罰款權力受到限制,該條款規定,NBA負責人不能開出超過1000萬美元的罰單。此外,尼克隊也指出,聯盟章程並未授權肖華在兩支球隊之間的糾紛中判定法律意義上的賠償費用。
“尼克隊打算在庭審中證明,他們的損失超過了1000萬美元。
球隊發言人向ESPN發表瞭如下聲明:”我們是專有和機密文件被盜的受害者,這明顯違法,我們仍然相信法院在這件事上會做出對我們有利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