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錢最多反被責!一家人把父母「推給老三養老」住院費付17萬 卻被老母親指著鼻子罵:他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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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和尚挑水喝,兩個和尚抬水喝,三個和尚沒水喝。很多老人以為多子多福,到時兒孫滿堂,不愁沒人孝順她。理想很美好,現實很骨感。

往往,多子女家庭的老人,沒有期待來多子多福的美好畫面,反而遭遇子女踢皮球似的推脫養老情況。有些老人慘到,家中子女一堆,卻面臨沒人養老的窘境。

老人不恰當的財產分配方式,子女踢皮球式的拒絕養老更嚴重了。一點點分配不均,子女都能找各種理由拒絕給父母養老,把父母推給他們認為占家庭資源便宜的那個人。

而那個佔了便宜的人,因占的便宜價值不太高,不足以抵消養老責任,也認為自己虧了,不想一個人負責父母的養老問題。建黨是家中長子,上頭有一個姐姐,下頭有一個妹妹,兩個弟弟。

兄弟姐妹各自成了家,生了自己的小孩,大家也就變成了親戚,感情自然沒有兒時那般友好為了分配贍養老父親和老母親的責任,他們甚至起了爭執。

前些日子,父親生病住院,他們擔心父親身體的同時,也在關心另一個問題,醫藥費怎麼處理,以後父親可能常年臥病在床,又該如何安置父親?

因此,他們的意見再次有了分歧,爭來爭去,沒落實一個明確的方案。按說,他身為家中長子,理應站出來扛下重任,給兩個弟弟和二妹做個好榜樣,起到頂樑柱的作用。問題是,他們家情況比較複雜,父母養老的事,真不能按照某些傳統模式走。

總之,家裡一團亂,看著臥病在床的父親,母親很久沒睡一天安穩覺了。聽建黨話里的意思,他們家恐怕是有什麼內情。

帶著疑惑,調解團隊跟著建黨來到了父母的家。只見建黨的母親李老太太雙目炯炯,身體似乎挺硬朗。與她的老伴形成了鮮明對比,老先生正病殃殃躺倒床上。李老太太說,她今年七十九歲,老伴八十六歲,他這一病,她整天擔心得吃不下飯,就怕他熬不過去。

老伴要是走了,她沒了主心骨,都不知道怎麼辦了。以往家裡的很多事,大多是老伴出主意。還有,她也擔心自己和老伴的養老問題。

這次住院,花了家裡不少錢,老大(大兒子)掏了五千(約新台幣2.2萬)醫藥費,老二(二兒子)沒掏一分錢,剩下的四萬(約新台幣17.6萬)醫藥費老三(三兒子)出了。二妞(二女兒)是外嫁女,沒義務去掏醫藥費,她負責出點力氣,幫忙照看就行了。

原本,老伴住院期間,二妞起初在醫院照顧老伴,可沒多久,老三一家就說,他們家全包了,不用二妞費心照顧。

醫藥費的事,他也全包了,不用兩個哥哥掏錢。說得倒是好聽,結果還不是讓老大掏了五千塊(約新台幣2.2萬)二妞真不去醫院,老三卻不高興了,說了一堆抱怨的話。

調解員感到有些吃驚,都是老太太的子女,難道不該一起贍養老人嗎?聽老太太話里話外的意思,似乎養老問題都指向老三一人,老三出的錢最多,反而被老太太指責。

不說二妞,二兒子也就是老二,他一分不出,老太太非但一句埋怨都沒有,還一副理所當然的模樣。老大出了五千,根據老太太的語境,似乎默認老大本不該出錢,怪老三沒兌現承諾,害得老大掏錢。這狀況,讓人難以理解。

還有,大女兒又在哪,全然不見老太太提過她。於是,調解員問老三,怎麼老母親逮著他一個人不放?他一個人為何承擔了大頭醫藥費?

提及此事,老三一肚子憋屈,他其實不想承擔幾乎所有的費用,也想平攤,大家都拿一樣多的錢。

但是,兩位哥哥和二姐不同意啊。目前的情況就是,一家人把父母推給他這個家中三兒子來負責老人的養老問題,爭來爭去,他們無非想甩開贍養父母的責任,求落得一身輕鬆。幾個人聯手對付他,一起攻擊到他一個人身上。

父親這次住院時間長達二十天,在他住院頭幾天,兩位哥哥和二姐將他圍起來,堵著不讓他走,幾人噼里啪啦說一大堆,給他施加很多壓力,不得不答應他們的要求,最後掏了四萬(約新台幣17.6萬)醫藥費。

這時,老三媳婦接了話,公婆的養老,一直是她和丈夫在管,兩位哥哥和二姐都不怎麼管的。哎,只能說各自盡各自的孝心,他們問心無愧。讓他們接受不了的是,哪怕他們做到這份上,人家還不滿意,總認為他們做得少了。

付出再多,人家都覺得是應該的。聽到老三和老三媳婦的話,老太太依舊理直氣壯,這本來就是他們應該的。

家產都給老三家了,宅基地地皮,房子,都是老三一個人的。她和老伴不找老三家養老,那找誰養老?老大和老二分不到家裡的東西,他們怎麼有臉去求他們養老,老大願意出五千塊(約新台幣2.2萬)錢醫藥費,她已經知足了。

二妞更不用說,她都嫁出去了。婆婆此話一出,老三媳婦不緊不慢地說,婆婆是把老房子給了他們,可那房子年代已久,他們接手時房子已經住不了人了。

隨後,他們推倒老房子,在原來的地皮上建了新房。建新房的錢,主要是丈夫出大頭,大姐出了一部分,其他人一分不出。只可惜,大姐去世了。不久後,丈夫和她湊錢把大姐出的那部分建房錢給了公婆。

相比於妻子的淡定,老三顯得格外激動,他強調大姐出的錢給了父母,等於是房子是他一個人出錢建好的。既是如此,他們怎麼能說是他繼承了父母的房產。請問,他自己掏錢建房,這算是繼承了房產嗎?

房子的事說清楚了,再說地皮的事。家裡的地皮分為四份,他一份,父母一份,大哥一份,二哥一份。不過,大哥和二哥放棄了地皮繼承權,說好了,地皮給他一個人。

他也不是不講理的人,為了補償大哥和二哥的損失,他給他們每人一萬塊錢(約新台幣4.4萬)的補償費。

在當時,一萬塊錢(約新台幣4.4萬)也不是小數目,而且這個金額,是經過他們三人共同商量,得到的統一方案。

為此,他們還擬定了協議,他,母親,大哥和二哥,都有在協議上籤了字。白紙黑字,說得一清二楚,沒法抵賴的事。可以說,他們兩清了,他家並沒有佔兩位哥哥和姐姐的便宜。

協議上也只說了房子和地皮的事,並沒規定由他一個人來贍養父母。大哥和二哥還有二姐,總是以房子的地皮的事逼迫他,真的太霸道了。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他真的繼承了父母的萬貫家財呢!

要真一人繼承了萬貫家財,他也就不會跟他們扯嘴皮子了,直接二話不說全權負責父母的養老問題。然而,現實並非如此,他沒有繼承什麼實際性的東西,那贍養父母的事就不該是他一個人的責任。

再說了,這些年都是他和媳婦管父母吃住,而大哥和二哥基本沒出什麼力,也不出什麼錢。

他也不糾結過去的付出了,只希望將來能夠把義務分攤清楚。一家人,似乎見不得他過得好,故意死盯著他不放。至於他家的三間門面,也是他在家庭經濟條件好了一些,才在空餘的地皮上加建的房子。

建門面用的錢,也是他和媳婦辛苦掙下的,與家裡的其他人沒有關係。調解員從老三手中接過那份協議,看了後,內容果然與老三和老三媳婦說得基本一致。幾個人的簽名,亦是東倒西歪寫在協議右下角。

即便老三亮出了協議,大哥和二哥依然不服氣,並且否認簽字一事,二人大聲說,他們不知道有協議這回事,簽字那更是沒有的事。

老太太和兩個兒子態度一樣,否認了協議,說協議上的簽字不是她本人寫的,一定是有人冒充她簽字。她還特意找了一張白紙,在紙上寫下她的名字,拿這張紙上的字跟協議上的字對比。

老太太非常有信心,看吧,都不是一個人的字跡。調解員卻說,其實,老太太剛剛寫的字跡,跟協議上的字跡很像。

聽到這,老太太不吱聲了。過了一會,她突然又說,她老了,理不清複雜的事。可是,她知道當初給了老三房子和地皮,目的就是讓老三給他們養老的。沒有地皮,老三就算有錢,他能憑空建房子嗎!萬畝家業都給了老三,他該擔起養老的責任。

他要是不給養老,趕緊把老房子和地皮還給她,她要收回財產。見老母親這麼說,老三脾氣又上來了,母親簡直不可理喻,說話一點良心都沒有,他也是她兒子,怎麼不為他考慮考慮。

外邊有天,老天看著呢,說不定哪天東西從天而降,砸到她的頭。老太太不甘示弱,指著老三鼻子罵,大家聽見沒?老三罵她,這逆子反了天了。

按她說,就他自找的。要不是他一個人拿了家產,她和老伴也不會只找他養老。母子二人,你一句我一句,當場吵了起來。見狀,調解員趕緊把他們拉開,分別安撫兩人的情緒。

根據他們家的情況,雖然老三自己建了房子,但老人的那份地皮也是老三在使用,這一份,他的確是多拿了。

為了不傷和氣,以後兩位老人的贍養費,住院費之類的,老三分總數的一半,另外一半由兩位哥哥平攤。

老三直接否定了調解員的建議,他覺得這樣分也不合理,幾個人就該平均分擔,哥哥們拿多少,他就拿多少,不會再出大頭,更不會再一個人包攬所有費用。

老大和老二也不同意這個方案,他們認為老三佔了便宜,就該他來養父母,他們最後看望一下就就行了。

看他們態度堅決,互不退讓,調解員只好再建議,錢方面的事,交給法院,法院怎麼判,他們就怎麼執行。

不過,照顧父母的事,他們現在就可以分攤,幾家人輪流著來照顧。只能如此了,目前沒有別的更好的辦法,三兄弟同意了這次的方案。

結語:

老太太和三個兒子,各懷心思,每個人全程都在談利益,個個怕損失了個人利益,全然不見親情的影子。老太太蠻不講理,不認同老三的付出,卻還想指望老三給他和老伴養老。

可見,當初老太太把地皮給老三,本就是經過深思熟慮,相比於老大和老二,老三顯得比較好掌控。即便,老三性格有些急,老三和老三媳婦照顧了父母多年,說明老三和老三媳婦,相對而言比較好說話。

老三媳婦全程不發脾氣,不抱怨,證明她耐心足,又通情達理。如果她當時把地皮給老大或者老二,他們未必同意補償方案,也不會做得比老三好。

根據老太太對老三的態度,她給地皮不是因為偏愛老三,而是這個方案,她獲得的回報最大。只是,她沒想到,多年後老三也會反抗了,不願吃虧了。

老大和老二放棄地皮,不見得是大方的人,或許他們覺得放棄一小塊地皮,而不用養父母,簡直太劃算。

他們認為,地皮上破房子一個,空出的地方,沒有東西,也不值幾個錢。如果他們真是大方的人,也就不會否認協議,直接把責任推給老三一人。

不過,他們當初沒想到,很多年後,老三建的房子值錢了,地皮值錢了,老三又加建了三間門面。這下,他們後悔了。越想越覺得,老三佔了天大的便宜,養父母就該是他一個人的事。

至於老三,他醒悟了後,不願意一個人負責父母的養老,可能覺得父母的地皮與他的責任,沒有對等,性價比不高,得到了一點點,卻付出了那麼多,不劃算。

所以,他不再願意一個人承擔養老責任,哪怕將來只多付出一點點,他也不願意了。按照常理,老三多拿了父母的一點東西,其實也該在養老上多付出一些。

網友評論:

1.和我家一樣,我也是老三,這幾十年母親夥同其他子女一起道德綁架我,我忍著受著……可她們是越來越過份了,三年前的事件後終於不忍了,你強硬了之後,她們也就軟了。60年的忍讓也夠了,不忍了,就想給自己一個交待

2.現在的老人都這樣,在眼前的兒女對她們再好都不行,一,兩年回來看一次,回來拿一點點東西,走時還大包小包帶走的,那才是心肝寶貝

3.這個母親偏心,老三的付出沒看見,寒了老三的心,無人養老是自找的,最終只有通過法律來判了,沒了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