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領退休金2萬3!68歲阿公想「去兒子家養老」 兒媳提出「4個條件」阿公當場翻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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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養兒防老,父母老了想跟子女養老,這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在法律上,子女必須履行的贍養義務和責任,在道德上,更是無法逾越和逃避的倫理和孝道。

所以,在贍養父母的事情上,做子女的是不允許拒絕,也不應該講什麼條件的!

可是有一位68歲的退休老人程大爺,想去兒子家養老時,卻被兒媳要求承諾四個條件,才能進家門,這讓程大爺十分生氣,直接怒斥:想得美,不去了,還不如花錢請看護來的自在!這裡面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下面就來聽聽程大爺一番自述。

68歲程大爺的自述:

大家好,我是程大爺,今年68歲。很多都說人老了,手裡有錢,身邊有兒子,那麼這晚年生活,肯定活得很自在。理論上是這樣,現實中,卻不是每個人都能過得那般好。就比如我,現在月月領著2萬3元退休金,手裡也存了幾十萬的存款,住著一套大四房,可我現在的晚年生活卻很不理想。

其實,在我55歲以前,還是生活很幸福的,退休後才慢慢活得很悲催。

以前我和老伴都還在單位上班,工作一直很順利,工資也不錯,夫妻倆的感情也很好,幾十年沒有怎麼紅過臉,兒子成家分居後,我們更是活得很自在和快樂。

平時下班回家,我們會一起做飯,一起出門散步,節假日也會拉著三五知己朋友去旅行,去吃喝玩樂、去唱歌跳舞等等,或者也會去兒子家小住一段時間。

那時候,在很多人眼裡,我們倆就是特別幸福的夫妻,而我們自己也是這麼認為的。工資不錯,家庭美滿,夫妻感情更是恩愛,這就是妥妥地幸福生活。

然而,我以為這樣的美好生活,會一直伴隨到老,誰知世事無常,人在變老的路上,總會遭遇一些劫難。

55歲那年,我剛剛獲得內退資格,準備次年年初就退休,回家和老伴一起享受退休生活的。誰知,老伴卻沒有等到那天,早在我退休前,就因突發疾病去世了。

雖然我最終如願退休了,但是我失去了老伴,這退休生活也就變得沒啥意義,因為我是一個不會持家的男人,這半生都是老伴在伺候我,是老伴給我了正常的衣食起居,如今沒了老伴,一切都變得很不自在。

為了讓自己正常起來,我選擇再就業,找了份學校保安的工作,這份工作可以讓我有宿舍住,也有飯堂可以供我三餐,算是解決了我基本生活問題。

那時候,單身的我,也有不少人勸我再婚,說現在老年人再婚很正常了,隨便找個老伴搭夥,一起過日子,總比我一個人孤孤單單強的多

雖然說晚年有伴路好走,但是身邊的很多失敗的再婚案例,卻讓我很恐懼再婚。所以我選擇自己單身,等老了干不動了,我就去兒子家,反正兒子出息了,會給我養老,到那時候一家子住在一起,我也不會孤單和寂寞了。

在學校當保安的時候,我的兒子也對我很是關心,知道我一個生活孤苦,就會每個月回家一次,還經常給我買衣服鞋子,這讓我很暖心。等到輪休好幾天假的時候,兒子也會把我接到他家裡小住,那時候,兒媳也對我還不錯,沒有啥不和之處。

就這樣,老伴走後的那頭幾年,我雖然一個人很孤獨,但還有兒子兒媳這樣孝順的孩子牽掛,我也不算過得很悲催。而兒子兒媳的態度,也更加堅定了我以後跟他們養老的決心。

 

 

 

64歲那年,我由於年齡超高,加上身上一些小毛病,被學校給辭退了。沒了工作,我就回歸到自己家裡,獨居了一段時間,覺得自己還可以自理,就盡量自己住,老一點了再去兒子家。

可是我的想法很好,現實卻不盡我意。沒幹活一年多,我就生病了,很嚴重的腰椎間盤突出,搞得我坐也不是,躺著也不是,最後無奈讓兒子帶我去醫院做手術,雖然手術很成功,但我也沒辦法提重物,而且事事都要小心,不能再像以前那樣什麼都幹了。

當時住院的時候,我深深體會到了有兒子照顧的好處,感覺這比一個人生活,要舒心自在很多。而我這出院後,也還需要有人伺候一段時間,回到家裡兒子也沒辦法長時間請假,請人照顧又得花不少錢,所以我就想,倒不如藉此機會就去兒子家長住好了。

 

於是,出院時,我就跟兒子說,我不回家了,就去他家生活了。當時兒子是同意的,可兒媳卻說:「爸你來可以,但要答應我四個條件才行:

1、你可以來,但不是和我們同住,而不讓你同住,不是我們嫌棄你,只是三代人生活在一起,肯定不合適的!你來了,我們會給你在小區附近租個單身公寓給你住,這樣我們平時能照顧到你,你有啥事,我們也能第一時間走上前。

2、你來我們這邊生活了,你得把你的退休金交出來,一是拿來給你租房子,二是給你生活,三是給你看病用。你不要怪我很直接,畢竟我們兩口子在大城市生活,也不容易,供著房子養著孩子,這幾年工作又不順利,所以你得多體諒我們。

3、等你傷好後,可以自己自理了,要多幫幫我們家裡,不能像你以前那樣,自己吃飽了就到處打牌玩樂,得幫我們買菜做飯,打掃衛生,還有孫子的接送工作,就要交給你來。這些都是很輕鬆的活,也是每個老人去兒女必須做的,我想這點你也會理解的!

4、你來跟我們生活後,家裡的房產要早點過戶給我們,存摺和密碼也要告知給我們。畢竟你就這麼一個兒子,遲早都是要留給他的,而且你也老了,這些東西先交給我們保管,對你也有好處,萬一以後有個病痛,要很多錢來醫治,而你又不省人事,那麼這些財產我們想拿來醫治你,就不好拿了。

還有人老了,也容易痴獃,提前交付到我們手裡,對你也是有好處的,不然把錢忘記存哪裡了,這可就悲催了!」

 

當時聽完兒媳說的4個條件,我瞬間就怒了,養兒防老,天經地義,怎麼到我這卻要談條件?而且嘴上說事事為我著想,其實就是在掠奪我的錢財,和利用我的勞動力。這算哪門子養老,簡直就是變相啃老。

我沒有同意,直接怒懟道:「想得美,我不去了,要做到這些條件才能讓你們養老,那我還不如自己花錢請看護來的自在呢!」雖然兒子是孝順的,他心底是願意把我接到家裡養老,但他卻是個怕老婆的男人,什麼都得兒媳主權。

最後我當場翻臉了,直接要求兒子把我送回了家。

 

回到家後,我直接花了1萬9,請了個看護回來。說實話,不請看護不知道,體會了才發現,現在的看護真的比兒女還要貼心和懂事。每天隨時待命伺候我,任勞任怨,沒有啥脾氣。做起事來也很像我的老伴,哪哪都弄得乾乾淨淨、做的飯菜也很好吃,最主要的是,我要求她做什麼,她就做什麼,這比我那兒媳強多了。

所以,我覺得我拒絕兒媳是正確的。老人不能為了養老,而委屈自己,向兒女低頭,人老了也要活得有尊嚴和底氣。而手裡有錢,還是自己生活好。大家說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