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他全家都得死」!兒子觸電進ICU「母親含淚放棄治療」 醫生大悟:見死不救才是真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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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死亡降臨之時,你會如何抉擇?有的人追求時間的寬度,尊崇「好死不如賴活著」,即使生不如死,也想活得時間長一些。有的人追求生命的寬度,在彌留之際,寧願離開醫院,多看一眼外面的美麗風景。

這兩種選擇,無所謂好壞,但絕大多數人在臨終前,未必能選擇自己的結局。

當死亡降臨時,我們開不了口,說不出話,命運,只能交給自己的家屬來決定。

而絕大多數家屬,或出於親情,或出於不舍,或因為面子,都會選擇前者。

這對將死之人來說,是否公平?

很多人因為患病,在彌留之際,都會承受巨大的痛苦,且根本無法治癒。

所謂的繼續治療,大多數時候,都是家屬的一種自我感動。

這種感動,則是病人用巨大的痛苦換來的。

這個時候,放棄治療,讓親人能夠體面地離開這個世界,是否是種更好的選擇呢?

我們今天,就來聊聊這個話題。

「通往地獄的道路,充滿善意的謊言!」

「當一個人死亡之前,大家會有很多善意,這些善意未經篩選,常常會讓病人死得很慘!」

北市聯醫總院長黃勝堅,見過太多這樣的例子。

年輕時候的他,跟其他醫生一樣,相信只要全力救治,就一定會有奇跡發生。

但是現在的他,堅決反對過度治療。

「過度治療,只是延長病人的死亡過程,並不是有意義的治療,只會給家人帶來更大痛苦!」

讓黃勝堅明白這個道理的,是他遇到的一起工人觸電事件。

工人被送到醫院時,已經昏迷不醒。

黃勝堅曾經見到過很多這樣的病人,他明白,即使被救過來,工人也只會成為植物人。

於是,黃勝堅找來病人的妻子,詢問她的意見。

妻子淚眼婆娑地表示,如果是我的話,當然要全力救治,說不定會有奇跡發生。

黃勝堅知道,這樣的奇跡並不會發生。

於是對工人妻子表示:「你丈夫還有沒有其他親人,最好還是再詢問一下。」

因為後面發生的事,是家屬難以想象的。

如果要救治,推進重症監護室,每天都要花費大筆治療費,這筆治療費不是小數目。

如果能救過來還好,但如果只是抱著能多活一天是一種態度,這筆錢不如不花。

即使治療,過程中,病人也會極其痛苦。

這還只是治療過程,病人救過來,成了植物人,送回家裡,還需要專門抽出人手來照顧。

照顧幾年時間,病人還是難逃一死,期間,病人不會有任何知覺。

如此,跟當場死亡又有什麼區別呢?

最後既花了錢,又累垮了一個家庭,實在沒有意義。

不一會兒的功夫,工人的父母來到了醫院。

他們在了解兒子的身體狀況後,直言不諱地表示。

「放棄治療吧,我們不治了!」

當時黃勝堅聽完後十分意外:「不治了?那可是你的親生兒子,說不治就不治?」

母親則十分堅定地表示。

「我兒子,唯一的兒子,是我的心頭肉!」

「但你看看外面,有三個小孩,沒一個正常的!」

「你把他救成植物人,我們怎麼辦?你不是讓我們全家都去死嗎?」

「他是我唯一的兒子,我最有資格說這句話!」

最終,工人被放棄了治療,在母親和妻子的看護下,度過人生最後的時光。

對於一個醫生來說,治病救人是天職,因此在遇到病患時,他們理所當然希望全力救治。

但是醫生卻沒考慮到,活著的人該怎麼辦?

這天之後,黃勝堅醫生回到家就一直在想,為什麼我不能選擇放手?

想了半天,他想明白了。

醫生作為特殊職業,很容易逃避死亡,但卻不能接受病人死亡,這等於承認自己的失敗。

但經歷過這件事之後,黃勝堅想明白了一件事。

「為了滿足自己的良心,給病人和家屬帶來痛苦,這對他們來說是不公平的!」

有時候,不僅是對病人和家屬的不公平,也是對其他病人的不公平。

有的病人住在加護病房,已經住了一個月的時間。

但是身體狀況一直在往下走,根本沒有好轉。

此時醫護團隊已經知道,繼續急救已經沒有意義,病人情況會一直惡化,直至死亡。

如果不去救治,這個過程可能只有五天。

但是送進加護病房後,這個過程可能延期到十天、二十天,甚至一個月、兩個月。

期間,病人無時無刻不承受痛苦。

加護病房,平均五天可以救一條命,但是硬讓一位重症病人住了五十天。

並且所有人都知道,這個病人已經無藥可救了。

如果不去救這位病人,這五十天時間,可以去救治其他十個病人,讓他們重新活下去。

但因為救這一個病人,讓其他十個病人無法來到大醫院,對他們來說是不公平的。

最主要的是,在加護病房中,從來沒有人詢問過,這位病人是不是想繼續活下去。

有時候,連他的女兒都在問他。

「你到底是在積陰德,還是在作孽?」

對於這個問題,黃勝堅無法回答。

但是放棄一個人的生命,真的容易嗎?當然不容易。

除了要過自己那一關,還要承受病人親屬的非議。

黃勝堅就遇到過這樣一位病人。

一位男病人,生命已走到盡頭,不僅醫生知道,男病人的妻子也了解丈夫的身體狀況。

他已經不可能治好了,只會在痛苦中死去。

於是,她在放棄急救同意書上籤了字。

在彌留之際,醫院給男病人打了止痛藥,讓他沒有任何痛苦,走過人生最後一段旅途。

去世後,家屬給男病人舉辦了葬禮。

葬禮上,因為病患家屬簽了不急救同意書,她女兒聽到了親戚們流言蜚語。

「聽說沒急救就死了!」

女兒聽到之後,就跑去找母親。

「你怎麼那麼笨,為什麼去簽不要急救同意書?」

從這之後,女兒便再也沒有和母親聯繫,這讓母親非常痛苦,於是她找到了黃勝堅醫生。

「我不知道該如何面對我的女兒!」

黃勝堅同情母親的遭遇,於是打電話給她女兒,最後被對方狠狠地罵了一頓。

黃勝堅聽完對方的宣洩後,緩緩地說道。

「當時你不在現場,甚至不在台灣,你父母關係非常好,她是捨不得你父親受苦。」

「你今天這樣對母親,讓你母親情何以堪?」

幾天後,黃勝堅正在做一場手術,突然接到一通電話,轉到了手術室。

「黃醫生謝謝你,我女兒打電話給我了!」

在病患治療時,大多是伴侶陪在身邊,伴侶簽不治療同意書,在法律上沒有任何問題。

但是病人不只有伴侶,還有父母、女兒,還有親戚,他們未必能統一看法。

因此,以後再遇到這種問題,黃勝堅都會建議。

「將家屬全部叫到醫院來,商量好之後再簽字!」

有人可能會說,黃醫生這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如果黃醫生的家屬生命到了彌留之際,他是否能做到死而不救呢?

事實上,黃醫生一直身體力行地執行自己的理念。

黃醫生父親已經去世,去世之前,並沒有進行過度治療,讓老人家體面地離開了這個世界。

黃醫生的父親晚年,血紅素瘋狂往下掉,到了父親這個年齡,是一種非常不好的癥狀。

有可能引發胃癌、食道癌等等。

黃勝堅也是名醫生,他知道自己的身體狀態,於是對黃勝堅說道。

「我如果生病了,照顧好我,但不要給我過度治療,讓我以最舒服的方式離開這個世界。」

到了病床上,黃勝堅父親表現得非常堅決。

不僅堅決拒絕插尿管,甚至連尿布都不願意包。

有幾個老人願意躺在病床上,吃喝拉撒都被別人照顧,沒有一點隱私可言呢?

「有時候生命的寬度,的確比長度更重要!」

生命為什麼會有意義?是因為可以在有限的生命裡,去做很多我們認為有意義的事。

喜歡畫畫的可以做畫家,喜歡寫作的可以當作家。

做自己想做的事,在這個世界上,或者在自己、別人的人生裡留下一絲印記。

如此,生命才能被稱之為生命。

如果我們生病,躺在病床上,什麼都做不到,連說話都成了一種奢望。

這樣的生命,還有什麼意義呢?

沒有意義的生命,還能被稱之為生命嗎?

因此,在生命的最後時刻,我更傾向於有尊嚴地去世。

我不願意躺在病床上,寧願將治療的錢拿出來,去其他城市旅行,吃一點自己想吃的。

最後和家人一起,度過人生最後的時光。

這樣,即使活得短一些,人生也將無怨無悔。

當然,這都建立在當事人同意的基礎上。

畢竟有的人珍惜生命,即使在彌留之際,也不願意放棄自己的生命。

對於這樣的人,我們也應該聽從他們的建議。

由此可見,無論病人是想放棄,還是想繼續治療,我們都應該尊重他們的意願。

這樣,才是對病人最大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