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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交通新制!騎機車1疏忽「最高恐罰3.6萬」上路時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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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台南地區發生超過10起機車牌照傾斜角度遭取締的爭議事件,引發車主與執法人員對於「翹牌」認定標準的激烈討論。

根據《TVBS》、《中天新聞網》報導,其中一名重機騎士強調自己的車牌支架從未私自改裝,出廠時就是該角度配置,但警方仍認定傾斜程度已妨礙辨識,依法開罰新台幣3萬6千元並實施拖吊。執法過程中甚至傳出警員使用手機測量傾斜度數,讓車主質疑是否有擴大解釋法規之嫌。立法委員羅廷瑋因此建議中央應制定明確規範,避免類似糾紛再度發生。

由於過去機車號牌檢驗僅能以目視判斷,交通部認為欠缺科學依據。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公布修法草案,明定車牌向上傾斜角度不可超過40度、向下不可大於15度,同時要求車牌向左、向右及旋轉角度皆須維持0度。車安中心執行長周維果指出,這是我國首度針對機車牌照訂定具體角度標準,參考了日本與歐盟的相關規範。適用範圍涵蓋普通機車及大型重型機車,至於微型電動二輪車是否納入管理,相關單位仍在評估中。

按照交通部的時程規劃,新制度將於民國116年7月1日起先針對「新型式新車」實施,117年1月1日再擴大至所有「新出廠新車」。未來新車若牌照角度不符合標準,將無法順利完成領牌手續。值得注意的是,新規採不溯及既往原則,已領牌的舊車不受此限制。

不過交通部也提醒,若車主事後自行更換或調整牌照支架,導致角度不符合規定,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3600元至3萬6千元罰鍰,並當場將車輛移置保管。此項新規範預計能有效解決長期以來執法標準不一的問題,讓車主與警方都有明確依據可循。

雖然還在研擬中,但至少有一個固定的規範讓人有法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