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許多機車騎士在行經需要兩段式左轉的路口時,經常因為不熟悉規定而誤觸法規,若沒注意標線類型,荷包可能會因此縮水。高雄市警方交通大隊特別發出提醒,當路口的直行車道和右轉專用道之間出現「標記」時,這代表兩個車道是嚴格區隔的,騎士絕對不可跨越這條分隔線。

交通大隊執法組指出,不少機車族為了省事,習慣直接騎進右轉專用道後再進入待轉區,這個看似方便的小動作其實已經觸法。根據相關法規,當車道之間設有雙實線時,右轉專用道就只能讓要右轉的車輛使用,機車不得行駛在該車道上直接前往待轉區,更不能任意跨越雙實線變換車道。
那麼正確的待轉方式到底該怎麼做?警方解釋,機車騎士應該要沿著直行車道的最右側行進,等到接近路口停止線的位置後,再依照規定開啟方向燈,接著才進入機車待轉區等候。若是為了圖方便直接占用右轉專用道,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一旦被取締跨越雙實線,將面臨600元至1800元不等的罰款。

另外,關於機車騎士之間爭論許久的「進待轉區究竟要不要打方向燈」問題,警方也給出了明確說法。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1條及第94條的規範,騎士在準備進入兩段式左轉待轉區之前,必須要減速並且顯示煞車燈,目的是要讓後方來車知道前方有狀況,不過目前法規並沒有強制要求一定得打方向燈。
小編都沒在注意,看來以後騎車要小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