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NBA的黃金時代,您會從哪一年開始算起?我猜,大多數人想都不想,脫口而出就是1990年代。倒不是說更早的籃球不值得提,只是那會兒的聯盟,多少有點自娛自樂的意思,影響力和球員的整體實力,跟90年代比,確實差著檔次。而整個90年代,說穿了,就是喬丹一個人的獨角戲。他像一座橫亘在所有人面前的大山,把巴克利、馬龍、佩頓這些人的冠軍夢碾得粉碎。15年的職業生涯,10個得分王在手,2次三連冠,我們說他是「籃球之神」,不單因為他贏得漂亮,更因為他讓同時代所有天才都顯得悲情。

可話說回來,喬丹一走,這江湖總得有人說了算。要是拿喬丹那套「絕對統治力」的尺子去量,掰著指頭數,滿打滿算,也許就5個名字經得起反覆琢磨。
禁區怪物:沙克·奧尼爾的摧毀式統治

頭一個,肯定是沙克·奧尼爾。這傢伙壓根是2K遊戲裡才會冒出來的bug,當年能力值唯一能摸到100分的怪物。他的恐怖不單是塊頭大,而是他把力量、噸位和完全不該屬於那個噸位的爆發力揉成了一團。他往禁區一杵,就是一座移動的肉山。你不犯規,他直接劈扣;你犯規,大概率還得賠上「2+1」。新世紀初那三連冠外加三連總決賽MVP,就是對他統治力的白描。後來聯盟被逼得改規則,甚至發明了「砍鯊戰術」這種近乎滑稽的法子來對付他——這本身就是一個傳奇。我有時候瞎想,要是把巔峰沙克·奧尼爾空投到今天這個小球時代,恐怕不是他適應不了時代,是時代得圍著他重構。

大基本功的穩健統治:提姆·鄧肯與蒂姆·鄧肯

說起來,提姆·鄧肯就是另一個極端了。他不像沙克·奧尼爾那樣把「毀滅力」寫在臉上,但19年職業生涯,他用行動把「穩定壓倒一切」這六個字刻進了骨頭裡。「大基本功」這外號聽著樸實,可全場背身單打、45度打板、防守端幾乎不跳卻永遠堵在正確路線上,這些東西,數據表常常體現不出來。你看他場均20+10,好像也就那麼回事,可他15次入選最佳防守陣容,歷史第一,這個紀錄才是他真正可怖的地方。他可能不是每個球季的聚光燈焦點,可你回頭翻翻舊賬,他收拾過多少所謂的「聯盟第一人」?

再看柯比,這是另一條路。OK組合散夥之後,他像撕掉了最後一道封印,把攢了多年的進攻欲一股腦潑在賽場上。那幾年,他的得分爆炸力只能用一個詞形容——嗜血。每一次出手都帶著一股「我就在你頭上投,你能怎樣」的狠勁。從2000到2010,這十年間第一分衛的名號,他沒讓旁人沾過邊。同期四大分衛,論單挑各有絕活,可真要說那種讓對手從心底發怵的壓迫感,還得是柯比。所以你看他退役巡演,對手是真的在配合演出,那不是客氣,那是當年被揍出來的尊重。

全能傳奇與革命先驅:勒布朗與柯瑞

再往後,勒布朗·詹姆斯又是另一部傳奇。跟他同屆的,基本都回家抱孩子了,這哥們42歲還在場上飛天遁地,這事本身就夠魔幻的。他那種統治力,是全方位無死角的,4冠加4總決賽MVP加4MVP只是底子,連續八年把東區決賽打成自家後花園,打得多少東區豪強被迫拆隊重建,這影響力比數據來得更直觀。後來西遊湖人,順手又拿一冠,當初那些「只敢在東區混」的怪話,也就不攻自破了。說實話,當你同齡人都在享受退休生活,而你還在跟二十齣頭的愣頭青拼刺刀,這本身就是統治力最霸道的註解,你沒法不佩服。
至於柯瑞,他走的路,前無古人。說他是小球時代的奠基人,一點不過分。在他之前,三分球是戰術點綴;在他之後,三分球成了一道數學概率題。他用一種近乎偏執的方式,把籃球場的攻防空間拉到了極限,逼著全世界的七尺長人都去練底角三分。這種劃時代的戰術革命,讓他足以和魔術師平起平坐。新世紀以來第一控衛這個位子,他坐得穩當,沒人能撼動。
那杜蘭特呢,單論技術和天賦,他絕對是歷史級別的殺器。可他加盟勇士那一步,雖然換來了2座總冠軍和2個總決賽MVP,但那份成色,始終被人拿放大鏡挑刺,連隊友都未必真心服他。他更像一把鋒利到極點的僱傭兵佩劍,單打獨鬥天下無敵,可你要說他引領了一個時代,總覺得少了點君臨天下的底氣。他始終沒能在屬於自己的球隊裡,用屬於自己的方式,把那座金杯高高舉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