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國民黨籍高雄市議員黃紹庭因涉嫌詐領助理費用遭到起訴,二審遭高雄高分院判處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但給予5年緩刑。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後,24日遭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雖然黃紹庭獲得緩刑資格無須入監服刑,但因褫奪公權已經確定生效,他將被解除市議員職務。

檢方認定黃紹庭涉案情節重大、犯罪嫌疑濃厚,因此聲請羈押獲准。偵查結束後,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將黃紹庭等12名被告提起公訴,指控他詐領助理費用高達1455萬餘元。

一審高雄地院審理期間,黃紹庭坦承全部犯行,並將1455萬餘元犯罪所得全數繳回。法院考量他的犯後態度及犯罪手段後,判處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並給予5年緩刑機會,另須繳交150萬元至公庫。二審維持相同刑度與褫奪公權年限,但將緩刑處分金提高至200萬元。最高法院24日駁回上訴後,全案正式定讞,黃紹庭雖不必入獄,卻因褫奪公權效力不受緩刑影響,將失去議員身分。
國民黨高雄市黨部針對此案回應表示,尊重司法判決結果,後續將由市黨部考紀會依照黨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