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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汽車駕駛快看!牌照稅驚傳「新制大鬆綁」 符合1資格可申請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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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台股近年來表現優異所賜,國家財政收入也隨之增長,讓政府擁有更多資源投入弱勢群體的照護工作。新竹縣稅務局於10日特別發出通知,自今年1月開始,針對身心障礙家庭的汽車牌照稅免徵條件已進行放寬調整,未來二等親範圍內的家屬,若提供車輛給無駕駛執照的身障人士使用,且「車輛登記地址」與身障者「戶籍所在地址」相同,便可提交免稅申請。

縣府稅務局表示,以往許多家庭都遇到一個難題,當家中有無法自行開車的身障成員,希望依規定申請牌照稅減免時,卻因為「車主必須與身障者設籍於同一戶」的既有規定限制,使得許多實際承擔照顧責任、但戶籍不同的子女或親屬感到十分困擾與無奈。

為保障身障民眾的交通權利,同時減輕照護家屬的稅務負擔,財政部於今年1月修訂相關規定,將免稅資格範圍擴大至二等親內的親屬,凡提供予無駕照身障者使用之車輛,僅需「車輛登記地址」與身障者「戶籍地址」一致即可辦理。

稅務局進一步解釋,由於目前監理法規要求「車輛地址」須與「車主戶籍地址」一致,且車主無法獨立更改車籍地址,導致部分民眾仍無法達到免稅條件。因此財政部再度發布解釋令,針對此種情況,只要在公路監理系統中記錄的車主「居住地址」與身障者「戶籍地址」相同,即可認定兩者具有共同生活事實,車輛確實供該身障者使用,便能辦理牌照稅免徵手續。

稅務局同時提醒,免稅優惠以引擎排氣量2400cc為上限(自用小客車每年最多可節省1萬1230元),每位身障者限制申請1台車輛。由於牌照稅採用按日計算方式,符合條件的車主請盡快準備身心障礙證明、行車執照及身分證等必要文件,前往車籍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申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