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藝人黃子佼方才因持有未成年性影像案件獲判緩刑,如今卻因另一宗交通肇事案件再次面臨司法審理。據《三立新聞網》消息,黃子佼之前因涉及「創意私房」違法論壇事件,遭法院以違反個資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4年確定,且已與全部3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協議。最高法院本月7日駁回檢察總長上訴案後,原先確定可免於入監服刑。

不料就在此刻,黃子佼卻因去年8月發生的交通肇事案再度被檢方起訴。起訴書指出,黃子佼當時開著一輛紅色進口房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某路口時,疑似與一位女性機車駕駛發生碰撞,造成該女子臉部及手臂多處外傷。
但黃子佼在庭審中全盤否認相關指控,堅稱自己當下有放慢車速並停車查看狀況,完全沒有感受到任何撞擊感,推測對方應該是受到驚嚇後自行跌倒。

《TVBS新聞網》報導,昨天(5/22)上午黃子佼第二次出庭應訊新北地方法院,穿著深藍色上衣,在委任律師陪伴下接受約30分鐘的審理。庭上播放了多段行車記錄器與路口監視器影像,辯護律師辯稱黃子佼是為了迴避從巷弄內逆向衝出的另一名機車騎士才緊急剎車,導致在右側車縫行駛的林姓女騎士受驚跌車,兩車間應該沒有實際接觸。律師並申請調閱維修廠紀錄及警方漆面鑑定結果,企圖證實車輛並無撞擊痕跡。
法界人士表示,按照現行規定,若在緩刑期間內再因蓄意犯罪遭判有期徒刑以上刑責且判決確定,即便是不同性質的案件,法院仍可撤銷先前的緩刑處分。一旦緩刑被撤銷,黃子佼恐怕必須入獄執行刑期。

為了爭取無罪判決,黃子佼在法庭上展現「苦情攻勢」訴苦,透露目前已離婚且沒有任何工作收入來源,但依然要承擔未成年子女及雙親的生活費用。面對記者詢問是否已與受害人達成和解,黃子佼沒有直接回應,全程大多由律師代為回覆後匆忙離開法院。後續審理結果引發外界高度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