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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生活扶助金!符合資格子女可領2.6萬:8月1日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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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TVBS新聞網》的消息,勞動部為了協助失業家庭度過經濟難關,近期對補助政策進行調整,將過往的就學補助轉換為生活扶助金形式,讓非自願性失業勞工獲得更直接的經濟援助。這項新措施預計於今年8月1日開始執行,配合新學年度讓民眾提出申請。

勞動福祉及退休司黃維琛司長表示,由於政府先前已推行私立大專院校學雜費減免方案,使得失業勞工面臨只能選擇其中一項補助的困境。鑑於學雜費減免屬於普及性政策,而勞動部的補助方案專門針對失業勞工家庭設計,因此決定改為發放生活扶助金的形式,避免兩項福利措施產生衝突。

申請生活扶助金的條件維持原有標準,凡是遭遇非自願性失業的勞工,其子女在國內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就讀且擁有正式學籍者,即可提出申請。在補助金額部分,私立大專院校學生每學期核發2萬6千元,公立大專院校為1萬5千元;至於高中職學生,私立學校補助6千元,公立學校則為4千元。

特別的是,當失業勞工成為家庭唯一經濟支柱時,像是遭遇離婚、喪偶狀況,或配偶因身心障礙、重大疾病而無法工作,又或者家中有兩位以上子女同時就讀大專院校,補助金額可額外增加兩成。以私立大專院校為例,最高補助金額可達3萬1千2百元。

黃維琛司長指出,失業勞工的子女除了學費負擔外,日常生活還有各種必需支出,期望透過這項生活扶助金真正照顧到需要幫助的家庭,讓他們在艱困時刻仍能安心支持孩子的求學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