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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遭除名黨籍「復職無望」北院裁定:名籍註銷已成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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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眾黨不分區立法委員李貞秀因發表不當言論重創黨形象,經中評會議決開除黨籍,她不願失去立委身份,向台北地院提出聲請,希望藉定暫時狀態處分來挽回局面。

回溯這場風波的起因,李貞秀在直播節目中指控新竹市長高虹安收受七百萬元,高虹安強烈駁斥此說法為「無中生有」,李貞秀事後公開道歉。民眾黨中評會於四月十三日通過開除決議,她隨即失去不分區立委資格。起先李貞秀曾公開表示不會走法律途徑,願意承受黨紀處分,豈料後來立場大轉彎,不僅在政論節目中猛烈抨擊,更與黨主席黃國昌展開激烈對戰。

據《TVBS新聞網》消息,北院近日正式駁回其聲請案,判定她提出的各項請求皆不符合準予條件,且立委職務無法透過暫時性處分方式直接回復,故缺乏保全的合理性。法院在裁定書中明確表示,「註銷名籍」已成既定事實,在本案訴訟尚未終結前,法官無法以暫時裁定形式為李貞秀保留立委職位。這代表她的聲請從基礎上就欠缺實際意義,自然不存在保護的急迫性。因此,無論是要求中選會撤回相關公告,還是請求立法院讓她重新進入議場,法院皆無法准許。

隨後李貞秀再度透過直播展示收據等相關證據,質疑黨內懲處流程有缺失、開除依據不充分,並表明已向法院提起訴訟。她當時留下這句話:「我的東西別人搶不走,非我所有的也留不下。」如今法院裁定結果出爐,她企圖透過司法途徑扭轉局勢的策略正式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