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陸河南省發生一起令人咋舌的事件。一名81歲的劉姓老翁,在旅遊期間與一位73歲的老婦人墜入愛河,然而這段黃昏之戀僅僅維持了四天,就演變成一場金錢糾紛。
根據劉翁的女兒投訴,父親結識這位老婦後,兩人隔天就甜蜜地約會,劉翁甚至對家人表示,自己「有戀愛的感覺」。然而,到了第三天,這段關係便迅速進入「購屋」階段。老婦以結婚為由,說服劉翁共同看房,並提議將新房登記在她兒子的名下。
隨後,老婦開口要求支付房子的頭期款。劉翁不疑有他,立刻將人民幣10萬餘元(約新台幣43萬元)交給對方。不料,女方不久後再度開口要錢,這才讓劉翁起了疑心,並向女兒求助。
女兒得知後憤怒不已,直言:「哪有談戀愛第三天就看房的,他對我媽都沒這麼好過!」她認為父親顯然是遭遇了情感詐騙。在女兒的追討下,老婦接受媒體採訪時承認收錢,但僅願意先退還人民幣4萬元,剩下的6萬多元則要求分三年償還,使得這場金錢糾紛陷入僵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