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兄妹提告親生父親:「侵佔7.5萬元壓歲錢」,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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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兄妹提告親生父親:「侵佔7.5萬元壓歲錢」,法院判了!

臨近過年,在大陸出現了一則「奇聞」,上國中的兩兄妹把自己的親生父親告上了法庭!理由竟是父親沒收了二人的「壓歲錢」

周某(男)與吳某(女)婚後育有一子周某翔(13周歲)、一女周某菲(13周歲),後兩人失婚,兩子女均由吳女士撫養。

三年前,周某以代為保管名義將兩名子女16800元(約7.5萬台幣)壓歲錢拿走。

周某翔、周某菲在此之後多次要求父親周某返還自己的壓歲錢,周某以各種理由多次拒絕返還。

於是,周某翔、周某菲便向法院起訴,要求父親周某返還兩人壓歲錢。

法院判決被告周某於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返還原告周某翔壓歲錢8000元、返還原告周某菲壓歲錢8800元。

何必至此?

很多人看了新聞標題嚇了一跳,認為13歲的孩子就知道用法律來討公道了?親情也不顧了?仔細看了報道,還真覺得這兩個孩子做得沒錯。

律師相關說法

目前正臨近春節,孩子的壓歲錢是個繞不開的話題。一般的家庭,親朋好友給孩子的壓歲錢, 如果孩子未成年,大多是父母予以保管。有的是說「留著讀書用」,有的就直接「沒收」了。因為按照民間對等的原則,這些人情要還回去的,一些父母認為「沒收」理所當然。

但嚴格意義上來說,孩子的壓歲錢,哪怕他未成年,這錢也是他們的私有財產。父母有保管的責任,或為了孩子利益進行處置,但未必能私下拿走。此案中,法官就表示,案涉的壓歲錢分別屬於兩名原告合法的個人財產。判決返還的原因,是基於父母已經失婚,而孩子由母親撫養,本質就是換了壓歲錢的監管人。

那麼,雙方鬧上法庭之前,肯定有一些交涉。報道就稱 「兒女多次要求返還無果」,不知道他們父親基於什麼原因,就是不願意交出來,這肯定是違背了子女的意願,也違法了

網友議論:

「孩子的錢也黑,窮瘋了?」

「失婚了怎麼還腆著個大臉給孩子保存」

「最起碼應該媽媽收著吧?」

「奇聞共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