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員工「用LINE請生理假」隔天秒被炒! 公司挨罰「反向她求30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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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有一名譚姓女子,因用LINE向公司請生理假,結果竟遭解僱。另外,公司曾以工作出錯為由4度扣薪。譚女向勞工局檢舉,勞工局調查後開罰8萬元。但公司認為自己沒有錯,反過來向譚女提告,求償30萬元商業、商譽損失。

公司表示,譚女於2021年5月中旬到公司就職,於同年12月中旬離職。2021年11月初,譚女第一次用LINE請生理假。雖然公司請假規則為「不接受當天早上傳LINE或是簡訊請假」,

但還是通融准假,但隔月譚女又用相同的方式請生理假,公司這才決定將她解僱。另外,譚女到職前三月工作表現良好,公司還曾發禮券激勵她,但後來她工作出錯頻率過高,雙方便約定可視情況予以扣薪。

公司還表示,譚女為了報復,竟用不實的事實分別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檢舉,指控公司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第2項規定,及對她錯誤罰款,

導致公司分別被裁罰4萬元。為了處理告訴,公司花費很多時間、精力,因此受有商業損失15萬元,及商譽損失15萬元,決定向譚女求償共30萬元。

▼譚女則表示,犯錯扣薪部分,雙方並沒有簽立書面勞動契約,也沒有對處罰規範達成共識,自己沒有反應規範不合理,是因為想保有工作而不敢跟老闆起衝突。

另外,她第一次用LINE請生理假時,公司沒有告訴她不能用這樣的方式請假。隔月她再次請假時,公司才告知,還說用LINE請假會以曠職論,逼她請假當天到公司填寫紙本假單,隔天還以她不適任為由,將她辭退。

至於公司稱她誣告,譚女強調自己針對扣薪、加班費、生理假等勞工權益事項,向有關單位申訴,調查結果也指出,公司確實違反勞動基準法及兩性工作平等法遭裁罰,自己並沒有誣告。

法院對照出勤紀錄、薪資表發現,公司以工作錯誤為由,逕自從譚女的工資中扣除80元、120元、280元及1132元,導致譚女工資受領額不足。請生理假部分,法院認為,公司使請生理假手續變為困難,明顯阻礙譚女請假,本質上屬於不利待遇,這兩部分分別被裁罰4萬元,認為譚女並未濫訴。

另外,公司主張因譚女的申訴導致商業上損失15萬元、商譽損害15萬元,也沒有舉證證明,最終法院判決公司敗訴,譚女免賠。全案仍可上訴。